114年第1學期-2501 建築理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 討論參與 | 20 | |
| 課堂報告 | 40 | |
| 隨堂測驗 | 20 | |
| 研究題綱 | 2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37 人選讀,尚餘名額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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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蘇孟宗教育目標
課程描述
研究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知識。「建築理論」這門課程的目的在於建立起「獨立研究」(independent research)的習慣。研究即是有系統、有目的性地回顧已知的事物,進而在整合的過程中產生新的知識。設計行為即是一個知識生產的過程。建築設計可以說是「行動中的反思」(reflection-in-action),每一位建築師在設計過程中,不時反芻已知,同時探索未知。也可以說從第一堂設計課開始,我們便已經開始從事建築知識的生產。然而在建築也不只是藝術領域,也包含了自然科學與人文學科,不同領域的知識生產各有不同的傳統,這樣的分歧再加上所謂基礎學科與應用科學的分離,在現代性計畫的社會分工體系下,一直難以獲得整合。如此的分離在「建築作為風格史」的偏見下愈顯嚴重:一旦建築成為形式樣本的線性演化,我們便無法顧及角落中的常民生活,以及不同區域所獨有的現代性。
建築理論的角色便在於提供對話的界面,讓建築師不只能夠論述他長期訓練下的專長(亦即:不同形式、內容、材料與分析視角的整合),更能和社會學、人類學、生態學、地理學等不同領域交互影響。在生產性人工智慧興起的年代,熟悉理論讓我們能夠「問對的問題」,才能藉由「提示」(prompt)在形不同的視角之間靈活轉換,將未來的創新建立在過去的理解。有鑑於此,這門課將採取專題討論(seminar)與演講(lecture)雙軌並行的方式,希望能在交叉激盪中產生出理解,進而準備好未來執業生涯中更深刻的知識生產。
課程概述
本課程主要講授內容大致分為兩部份:
(一) 建築意義之辯證:包含「第一章:從理型美學到機械美學之辯證」及「第二章:建築典範與範型移轉之思辯」兩關鍵議題之探討。
(二) 詮釋本質的模型:包含「第三章:現象本質意義之個人再詮釋學」、「第四章:場所感知溝通模式與建築語用自由度」及「第五章:意識形態與建築師之社會角色定位」等三關鍵議題之探討。
由前述兩部份有關建築意義與本質之辯證與詮釋模型之探索,期能建立一較嚴謹之建築論述內涵。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0
上課時間:五/5,6[系大評圖室]
修課班級:建築系3
修課年級:3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蘇孟宗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週三 15:00-17:00
建築系館 ARC 203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Harry Francis Mallgrave & David Goodman, An Introduction to Architectural Theory: 1968 to the Present (John Wiley & Sons, Inc., 2011). (越前等中譯,中國建築工業出版,2017)
Rafael Moneo, Theoretical Anxiety and Design Strategies in the Work of Eight Contemporary Architects.(MIT Press, 2004).《理論焦慮與設計策略》 aka 哈佛大學建築系的八堂課,林芳慧譯。(田園城市出版社,2008)
Enn Ots, Decoding Theoryspeak: An illustrated Guide to Architectural Theory (Routledge, 2011)
C. Greig Crysler, Stephen Cairns, Hilde Heynen, The SAGE Handbook of Architectural Theory. (Los Angeles: SAGE, 2012).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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