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學期-2690 法律倫理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 出席狀況 | 10 | |
| 課堂表現 | 30 | |
| 期中報告 | 30 | |
| 期末考試 | 3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81 人選讀,尚餘名額-11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陳昱瑄教育目標
教育法律⼈於踐⾏法律⼯作之時及⽇常⽣活中之所有⾏為,均能時刻以倫理規範檢視⾃⼰之⾏為,檢討、 檢驗、檢查⾃⾝之⾔⾏舉⽌是否能夠維護法之正當、能否以⾝作則作為⼀般社會⼤眾遵守法律與落實倫理 道德之模範。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0
上課時間:三/3,4[C112]
修課班級:法律系4B
修課年級:4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陳昱瑄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三/3,4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姜世明,法律倫理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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