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學期-2714 信託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30
期末考 30
平時表現及出席 4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18 人選讀,尚餘名額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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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王寶明

教育目標

我國已進入超高齡社會,在超高齡社會背景下,信託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信託業者提供多元的安養信託服務,涵蓋高齡財務管理、醫療保健、生活支援及社交互動等方面,以滿足高齡客戶的需求。主管機關亦積極推動相關政策,鼓勵信託業者發展信託業務;鑒於信託法自85年制定公布迄今,社會對信託之需求日增,亦為法律學習者不可或缺之學習項目,本課程將使學生了解信託於現今社會扮演之角色及其重要性,並探討目前信託法制下,適用上之困境及實務上之爭議。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信託法,作者:王志誠,出版社:五南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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