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

114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18
已選
52
餘額
上課時間
一/3,4[C106]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另行與教師約定
修課班級
法律系2-4 · 2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期中考 30
期末考 30
平時表現及出席 40

我國已進入超高齡社會,在超高齡社會背景下,信託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信託業者提供多元的安養信託服務,涵蓋高齡財務管理、醫療保健、生活支援及社交互動等方面,以滿足高齡客戶的需求。主管機關亦積極推動相關政策,鼓勵信託業者發展信託業務;鑒於信託法自85年制定公布迄今,社會對信託之需求日增,亦為法律學習者不可或缺之學習項目,本課程將使學生了解信託於現今社會扮演之角色及其重要性,並探討目前信託法制下,適用上之困境及實務上之爭議。

信託法,作者:王志誠,出版社: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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