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學期-3345 AI與智慧財產權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表現 30 含課堂參與、出席表現
期中表現與考試 30 含作業繳交與討論表現
期末表現與考試 40 含作業繳交與討論表現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85人,已有79 人選讀,尚餘名額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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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鄭明政

教育目標

本課程旨在引導學生瞭解人工智慧(AI)與智慧財產權的交錯議題,內容涵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人格權、公開權(Right of Publicity)等,並延伸討論AI生成內容(AIGC)的法律歸屬與契約安排。課程以法學理論為基礎,結合實務案例與當代趨勢,培養學生解析數位時代智慧財產問題之能力,並提升其數位法治素養與批判思考。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主要參考書籍/資料 (Textbooks and References) (教科書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限2000中文字)
1.鄭明政,VTuber虛擬分身的智慧財產權與人格權—以日本法制的探討為中心⋯⋯等自行編制講義等。
2.鄭明政,AI的偏誤與性別平等之序說,台日法政研究,第9期,2023年6月,143-163頁。
3.鄭明政,從State v. Loomis案件看AI應用於司法審判上的若干問題,台日法政研究,第4期,2020年12月,165-178頁。
4.鄭明政,日本著作權與表現自由間的問題—憲法的觀點,收於:李孝悌主編,通識法治教育與教學:臺灣民主憲法之實踐與難題,白象文化出版,2019年4月,62-79頁。
5.鄭明政,AI時代的法律規範初探,司法周刊,第1979期,第2-3版,2019年11月22日。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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