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案例演習

114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20
已選
50
餘額
上課時間
四/10,11[AG104]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下課後
修課班級
進法律系3-5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平時成績 30 出席率
期末考試 70

從行政法的基礎思維(法治國家、依法行政)誘發學生面對問題的能力,並輔之以在行政法體系中的案例,逐次建構處理行政案例的能力。

壹、行政法總則案例 一、信賴保護原則 二、平等原則 三、比例原則 四、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 貳、行政程序 一、公務員迴避 二、閱覽卷宗 三、送達 參、行政行為 一、行政處分 二、行政處分與觀念通知 三、行政處分之附款 四、行政契約 五、陳情

李惠宗,行政法要義,九版,元照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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