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114學年第2學期 選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35
名額
17
已選
18
餘額
登記 5 人 · 選上機率 99.9%
上課時間
一/2,3,4[SS101]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星期三 下午2-4點
修課班級
行政系3,4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不開放外系加選。公務學程、專業文官學群
選課分析

課堂出席 20
期中考試 35
期末考試 35
案例研讀 10

本課程目的在讓學生理解行政程序法在我國行政法體系的重要性。它既規範行政權的運作,藉以保障人民權益,維護法治,同時該法的行使,亦可合法化行政權的行使,同時提高效率,使得行政權的運作能夠協調行政機關與人民的關係,並實現民主社會對人性尊嚴的重視。 本課程設計上,主要介紹行政程序法總則之相關規定,配合具體案例之介紹,使同學對於行政程序之進行有進一步之認識。同時,本課程亦將並針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程序法的有關問題進行研討。 授課内容主要爲行政程序法的意義、概念、立法目的、適用、一般原則、行政程序的進行與行政調查、行政機關之管轄、當事人與送達、行政程序透明化、行政命令、行政契約、行政處分等行政行為。

面對行政程序法,葉俊榮,臺北市:元照,2010年。
呂炳寬,行政法之案例與理論,台北考銓,2023年
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翁岳生、董保城主編,臺北市:元照,2023年

自備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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