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114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75
名額
75
已選
0
餘額
上課時間
二/5,6,7[L208]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課後另約時間
修課班級
法律系2A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禁止未經許可之旁聽
選課分析

期中考 40
期末考 50
課堂表現 10

講述行政法的基本理論,包括基本概念、行政組織、行政程序法及行政救濟法。除此之外 ,並指導學生蒐集、整理、分析、歸納當前行政法制運作缺失及其改善途徑。

現代國家依法行政的義務,即透過行政法的規制而得以落實。由於行政法處理的是國家與人民之間的關係,因此憲法對於基本權利的保障,以及由此而生的規範原則,也都直接影響行政法的內涵。行政法總論討論範圍包括行政部門組織權限、行政行為原則以及公務人員等。而行政法各論則涵蓋廣泛,除了民、刑事法規之外,其餘國家法令大概皆屬行政法範疇,學習行政法之重要性不言可喻。 這學期行政法課程重點為行政行為,包括行政處分、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行政契約等。希望透過對行政行為類型的辨識,也學習到行政救濟的可能。另外的主題包括行政罰、行政執行、行政程序

可自參考書目中選擇自己最適合的一本教科書詳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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