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各論

114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60
已選
10
餘額
上課時間
二/3,4[L208]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時間:星期⼆下午 12:30~13:30 地點:教師研究室 請務必事先透過t-mail約定晤談時間。
修課班級
法律系3A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註1:至多開放10名加選名額。 註2:禁止旁聽。
選課分析

期末考 80 筆試。
平時成績 20 以學⽣出席率、一般週次或彈性學習週次之課堂參與度...等作為評分基礎。

明瞭各種法定契約類型的相關理論與實務問題,並從其中學習與反思法學思考模式。

於修課學生已具備民法總則、民法債編通則之概念基礎上,本課程進一步針對「各種之債」一章中所列之有名契約進行介紹。除依序就個別要件及其實質意涵進行說明外,亦將適時針對其間之重要法律爭議為引介。對此除補充學理上所提出之各方見解外,另將整理相關實務裁判,俾修課學生得以具體掌握學說與實務對於爭議問題之切入點為何,由全面的視角來認識不同有名契約之面貌,以強化其思考法律問題與解決實際案例之能力。

劉春堂 著,民法債編各論 (上)、(中)、(下),作者自版,三民總經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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