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2學期-8502 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末考 80
出席與課堂參與 2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6 人選讀,尚餘名額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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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法律教師

教育目標

債編各論是各類典型契約之具體規範。本課程延續上學期課程進度,主要聚焦於租賃、承攬、委任等類型,並且解說實務上常見之無名契約,讓學生繼續深化對於民法整體的認識。

課程概述

明瞭各種法定契約類型的相關理論與實務問題,並從其中學習與反思法學思考模式。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邱聰智,新訂債法各論。
Brox /Walker: Besonderes Schuldrecht.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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