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

115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35
名額
0
已選
35
餘額
登記 86 人 · 選上機率 40%
上課時間
五/5,6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以E-mail預約晤談時間、地點
修課班級
行政系2-4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限行政系及公務學程者加選。加退選期間未到課者,教師得逕行退選。專業文官學群、公務學程。
選課分析

期中考 29
期末考 29
出席 16
作業 16
回答問題及抽點 10 回答問題及抽點

民法是規範人民權利義務、且具生活化特質的基礎法律。鑑於法律在生活中日漸重要,認識民法有助於修課同學日後生活中之應用,並對於社會生活有所助益。另外,由於民法為私法領域的基礎法,民法總則乃所有民事法規的基本原則,因此,本課程之目的,在使修課同學掌握民法體系及民法總則編之規定,作為日後學習其他民事法律規定之基礎。課程安排與進度上,亦會盡可能涵蓋民法其他各編與其他民事法之重要概念,以利修課同學對民事法有完整掌握。

陳聰富(2025)。民法總則(五版)。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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