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名額
0
已選
35
餘額
登記 55 人 · 選上機率 63%
上課時間
四/2,3,4
修課班級
行政系3,4 · 4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建議先修行政法。加退選期間未到課者,教師得逕行退選。專業文官學群、公務學程。需安排在有電梯的教室
選課分析
| 出席與上課參與 | 20 | |
| 筆記 | 20 | |
| 期中考試 | 30 | |
| 期末考試 | 30 |
從二十一世紀初起許多影響我國行政法制度的法典逐一實施,從行政程序法以及陸續修訂的行政執行法、行政訴訟法、訴願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行政罰法、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若加上大法官的解釋以及新學說,便可以發現行政法在我國所顯現的「活力」。但是,這種活力卻導致學生普遍失去方向,視學習行政法為畏途。本課程設計主要採「案例式教學」以及「問題導向式學習」,以行政法之概念體系為綱領,有系統的帶引同學進入繁雜的行政法領域中。本課程以個案分析與行政法院之判決,每週先閱讀指定案例以強化學習效果,讓學生能有效運用行政法學理,以期將來能成為一名優秀的公務人員。
呂炳寬, 行政法之體系與案例, 台北:元碩,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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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案例演習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