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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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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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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額
登記 46 人 · 選上機率 99.9%
選課分析
| 出席與課堂參與 | 30 | |
| 小組課堂報告 | 35 | |
| 期末個人書面報告 | 35 |
儘管攝影已經是當代藝術裡頭的一個十分成熟的次領域,然而攝影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藝術,一直都是爭執不休的問題。社會學家Pierre Bourdieu曾指出,攝影是一種中等藝術(a middle-brow art, un art moyen),是一種既非上流,也非平庸的藝術:根據Bourdieu的調查,上流階級認為攝影是一種較次級的藝術;大眾階級則認為攝影的主要功能並非藝術,而是在於記錄;中產階級則積極擁抱並實踐攝影藝術。本課程將從社會學的角度出發,探討攝影活動的技術史、藝術史以及與此相關的社會脈絡和變遷。並透過實作與詮釋,來理解攝影活動所可能創造之社會意義。
Barthes, Roland,1995,許綺玲譯,《明室:攝影札記》,台北:台灣攝影工作室。
Benjamin, Walter,1998,許綺玲譯,〈攝影小史〉〈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台北:台灣攝影工作室。
Bourdieu, Pierre, 1996, Photography: A Middle-Brow Art,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Freund, Gisele,1990,攝影與社會,攝影家出版社。
Struken, Marita and Cartwright, Lisa,2009,陳品秀譯,《觀看的實踐:給所有
影像世代的視覺文化導論》,台北:臉譜。
Susan Sontag,2004,黃翰荻譯,《旁觀他人之痛苦》,台北:麥田。
林志明,《複多與張力》,台北:田園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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