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115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80
名額
58
已選
22
餘額
上課時間
二/2,3,4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上課前後或事先約定時間
修課班級
法律系2B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禁止未經許可之旁聽。
選課分析

平時出席到課情形與參與討論及互動情況等 20
期中考 40
期末考 40

講述行政法的基本理論,包括基本概念、行政組織、行政作用法及行政救濟法。除此之外,並挑選實務指導學生蒐集、整理、分析、歸納當前行政法制運作缺失及其改善途徑。本課程主要內容為:1.行政法之意義、種類、性質、效力、基本原則。2.行政組織法、公務員法、公物法。3.行政作用法—行政規章、行政處分、行政契約、行政計畫、行政處罰、行政執行。4.行政救濟法—訴願、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國家補償。5.行政法新發展趨勢。並藉理念的分析與現行制度運作之剖析,提出相關批判與改進之建議。

深入了解依法行政的意涵與實務上之意義 習得行政培養具備處理行政法問題之能力處理行政法問題之能力

蕭文生,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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