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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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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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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額
登記 57 人 · 選上機率 99.9%
選課分析
| 平時表現 | 30 | 含課堂參與、出席表現 |
| 期中表現與考試 | 30 | 含作業繳交與討論表現 |
| 期末表現與考試 | 40 | 含作業繳交與討論表現 |
本課程旨在引導學生瞭解人工智慧(AI)與智慧財產權的交錯議題,內容主要以著作權、專利權為主,再視學習進度佐以進行商標權、人格權、公開權(Right of Publicity)等法律學習,並延伸討論AI生成內容(AIGC)與國際間的法律發展新動向。課程以法學理論為基礎,結合實務案例與當代趨勢,培養學生解析數位時代智慧財產問題之能力,並提升其數位法治素養與批判思考。
■※主要參考書籍/資料 (Textbooks and References) (教科書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限2000中文字)
1.鄭明政,VTuber虛擬分身的智慧財產權與人格權—以日本法制的探討為中心⋯⋯等自行編制講義等。
2.鄭明政,AI的偏誤與性別平等之序說,台日法政研究,第9期,2023年6月,143-163頁。
3.鄭明政,從State v. Loomis案件看AI應用於司法審判上的若干問題,台日法政研究,第4期,2020年12月,165-178頁。
4.鄭明政,日本著作權與表現自由間的問題—憲法的觀點,收於:李孝悌主編,通識法治教育與教學:臺灣民主憲法之實踐與難題,白象文化出版,2019年4月,62-79頁。
5.鄭明政,AI時代的法律規範初探,司法周刊,第1979期,第2-3版,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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