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學期-0869 環境政策與法規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35
期末考 35
平時成績(含平時考、討論及到課情形) 3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6 人選讀,尚餘名額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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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李澤民

教育目標

法規係抽象或概括的文字,具體表現政府政策,並為社會生活之規範。環境保護立法係將環境保護的目標、責任與方法及費用的歸屬作一詳盡的規劃,並予以成文化,使其具有法的拘束力。因此要瞭解環境保護法規的涵義、精神及為何要作此規定,須對環境保護工作有所認識與瞭解,尤其各項污染防治(制)之策略與措施更是重要。本課程由理論與實務探討環境問題,並藉由立法程序落實環境保護工作,期能訓練學生學習環境保護法規研讀之方法與技巧,與完整瞭解現有環保法規之立法精神與執行方法,使其具有環保法規之專業知識,有助於未來從事環境保護工作,並對準備各項考試有方向可循。

課程概述

法規係抽象或概括的文字,具體表現政府政策,並為社會生活之規範。環境保護立法係將環境保護的目標、責任與方法及費用的歸屬作一詳盡的規劃,並予以成文化,使其具有法的拘束力。因此要瞭解環境保護法規的涵義、精神及為何要作此規定,須對環境保護工作有所認識與瞭解,尤其各項污染防治(制)之策略與措施更是重要。本課程由理論與實務探討環境問題,並藉由立法程序落實環境保護工作,期能訓練學生學習環境保護%A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李澤民,環境政策與法規,國彰出版社,民國九十三年。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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