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學期-1488 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60
期中考成績 20
期末考成績 2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85人,已有123 人選讀,尚餘名額-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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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張麗卿

教育目標

刑法總則課程的首要目標,就是奠定刑事實體法學習的基礎,因為刑法總則的核心內容為刑法一般適用原則、犯罪論、法律效果論及競合論等,未來學習刑法分則或特別刑法等,都有關聯。另外,就是使修課同學,在刑法總則理論能深入了解;實際運用上,亦可得心應手。刑法總則的學習應在抽象與具體之間,來回觀照,達到理論與運用並重的目標。

課程概述

刑法乃規定犯罪及法律效果之刑罰的關係之行為規範,而刑法總則為刑法規定共同適用之準則,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其於犯罪之基本觀念及刑罰之終極目的,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而在實際運用上,尤須注意其妥適性。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五南出版,2007年9月。
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出版,2008年9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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