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學期-1492 社會學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出席 20
辯論比賽 10
期中考 30
期末考 4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6 人選讀,尚餘名額-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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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盧崇真

教育目標

一年前,我第一次接下法律系社會學的課程,他們告訴我說:把「社會學」當共同基礎學科,是東海大學社會科學院的共識。我挺贊同這個想法,所以欣然接下了這個任務。我贊同的理由,並不是因為我是社會系的博士生。事實上,我大學讀的是美術系。現在,「社會學」是我的專業(之一)。並不是因為一個分配的機緣(例如:大學聯考的成績)才使我進入了這個專業,反倒是我真正自主的「選擇」了這個專業。我老是覺得,自己非常適合到外系教社會學,我對這個選擇的轉折仍然記憶猶新。我知道社會學對我個人的意義是什麼。這個寫來複雜,我們上課再聊! 這個學期,我赫然發現,法律系已經不在社會科學院裡面,而自己單獨屬於法律學院了!可是看來法律系大一的學生依然必修社會學,那倒有趣。我不知道身為法律系學生的你會不會有疑惑:為什麼要學社會學? 生活中,我們常會問一些問題:「為什麼我覺得我所遭遇的狀況,卻不是我自主意志選擇的後果?」你會將它歸諸於命運?還是機緣?一個人的生命中有許多「條件」是被決定的,我們對其中的因果關係感到困惑,那就必需用「社會性」來回答。不管那些條件對你來說是助力還是阻力。要怎麼樣在被決定的條件中,仍然保有「自主決定」的最大可能性?怎麼樣讓「自主決定」的行動者心智,是經過深思熟慮而不是任性妄為?這是我們讀書人最起碼的目標。 在這堂課裡,我將針對兩個身份來設計內容,一個是「大學生」,一個是「法律人」。第一部份關懷的是:社會學作為一門探討「如何認識」的科學,對我們的日常生活,具有何種角色功能和啟發性的意義。第二部份,則是將「法律」當作運用「社會學」思維模式去認識的對象。讓各位「準法律人」,在進入法律專業訓練的同時,能有機會拉出一個距離思考「法律」在人類社會之中的形成過程,如何在和社會運作的張力和矛盾中間,發展成今天的樣貌。而今天還有什麼關鍵的「法律」問題,始終在社會之中引發爭辯。

課程概述

介紹社會學基本概論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請參考各週進度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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