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學期-1535 司法實習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40 民事部分
法院實習 60 民事部分
上課表現 40 刑事部分
指定課業撰寫 20 刑事部分
期中、期末考 40 刑事部分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30人,已有28 人選讀,尚餘名額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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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游文科

教育目標

民事部分:透過案卷內呈現之訴訟資料,期使同學能將相關法條、學理與實務作對照,加深學習印象。 刑事部分:使學生熟悉刑事司法實務之流程及行使

課程概述

介紹民事案件自當事人遞狀、法院收案、分案、承辦法官審前準備、定期審理、當事人委任訴訟代理人、提準備書狀、法庭活動及紀錄、宣判、製作判決、卷送上訴或歸檔等實務操作及其適用之相關法律規定。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台中地方法院96年度重訴字第100號案卷。
林鈺雄,刑事訴訟上、下冊
王兆鵬,刑事被告的憲法權利
劉邦繡,檢察官職權行使之實務與理論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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