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學期-8313 民事訴訟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期中考 | 33 | |
期末考 | 33 | |
上課出席率 | 35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0 人選讀,尚餘名額20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林朝榮教育目標
民事訴訟法乃為解決私法上權利爭執而設之程序法。當私法上所定之權利義務發生爭執,而不能自行協調以求解決時,勢須訴請國家司法機關適用民事訴訟法所定之程序而為裁判,俾透過此一手段性、技術性之法律,以謀求私法關係之終局確定。正由於民事訴訟法具此程序性、手段性及技術性之特質,對於欠缺訴訟實務經驗之學生而言,在學習上比較困難。是本課程之教學目的,重在深入淺出之介紹,儘可能將訴訟法之理論與規定,與實務之運作情形相結合,以克服學習上之困難,並激發學生研究之興趣,而厚植訴訟法學之基礎。
課程概述
民事訴訟法為規定民事訴訟程序的法律。有關人民的私權遭受侵害或發生爭執時,自得向司法機關請求保護之,從而確定其私權 解決爭執。該私權紛爭之解決,其程序應如何進行?法院如何裁判?本課程即在詳細研討該項法律之規定及實踐情形。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4-4
上課時間:三/10,11,12,13[AG107]
修課班級:法律系3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林朝榮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課間及課後休息時間/地點:上課教室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1.判例、解釋等實務資料。
2.楊建華原著、鄭傑夫增訂,民事訴訟法要論。
3.授課教師撰寫之講義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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