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第2學期-1074 商事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50
期末考 5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0 人選讀,尚餘名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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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陳紀綱

教育目標

本課程主要目的在介紹與工商業最相關的公司法與票據法(海商法與保險法視課程進度斟酌講授重要內容),並經由分析最高法院之判例與相關主管機關之解釋,期使同學明瞭現行商事法律之體系、原理原則、權利義務關係及救濟之途徑。並訓練同學商事法方面之法律思考能力,日後進行商業活動時能理解政府之行政管理與程序,遇有商業糾紛時,能瞭解權利義務之所在並依循法律邏輯解決問題,進而能事先妥善規劃預防紛爭。

課程概述

一般所稱商事法包含公司法、海商法、保險法、及票據法等法律。上述四項法律與各種商業行為習習相關,尤其在國際貿易或國際企業經營中,上述法律更是各項商業行為的基本規範。本課程即以前述四項法律為討論內容,希望透過具體案例的討論,讓同學對規範商事行為的法律,有概括、基礎的瞭解。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劉渝生,商事法,三民書局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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