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第2學期-8307 民法物權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50
期末考 5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4 人選讀,尚餘名額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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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李介民

教育目標

1. 以抽象的實例問題輔助教學,使同學能夠學以致用。  2. 以深入淺出的教學方法,引導修課同學進入民法物權領域。  3. 幫助學生瞭解物權法學的學理及實務運作。

課程概述

民法物權編所規定者,乃一般物權關係,在物權法定之原則下,物權的種類與內容均屬固定,然為適應社會的需要,各國物權法仍不斷的發展,故本課程即以使同學瞭解我 國民法物權編之規定及物權法之趨勢為目的,同時更可作為日後研究土地法等特別法之準備。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物權講義(教師自行編著)。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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