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

99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44
已選
26
餘額
上課時間
五/10,11[AG122]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晤談時間:下課時間 晤談地點:系辦公室
修課班級
法律系2 · 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期中考 50
期末考 50

民法物權編所規定者,乃一般物權關係,在物權法定之原則下,物權的種類與內容均屬固定,然為適應社會的需要,各國物權法仍不斷的發展,故本課程即以使同學瞭解我 國民法物權編之規定及物權法之趨勢為目的,同時更可作為日後研究土地法等特別法之準備。

1. 以抽象的實例問題輔助教學,使同學能夠學以致用。  2. 以深入淺出的教學方法,引導修課同學進入民法物權領域。  3. 幫助學生瞭解物權法學的學理及實務運作。

物權講義(教師自行編著)。

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民法物權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