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第1學期-2702 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出席 | 20 | |
期中考 | 40 | |
期末考 | 4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109 人選讀,尚餘名額-39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教育目標
民法總則是民法的第一編,為學習民法者最重要的基礎課程。民法總則當中包含甚多抽象的概念與規則,因此課程中除講解民法的基本架構、民總的概念體系外,也將帶領同學研讀實務上的重要裁判,使同學理解法律的實際運作,並培養解析實例問題的能力。
課程概述
總則編為民法之基礎,本課程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注重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期能使同學熟悉民法總則的基本概念與思維方式,以奠定未來民法其他各編之基礎。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四/2,3,4[L208]
修課班級:法律系1A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林更盛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以電子郵件個別約定。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王澤鑑,民法總則,2014年。
任課教師整理之講義。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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