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第1學期-2725 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40 筆試,以案例式實例題為主。
期末考 40 筆試,以案例式實例題為主。
平時成績 20 以學生出席率、課堂參與度......等作為評分基準。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69 人選讀,尚餘名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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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魏伶娟

教育目標

於修課學生已具備民法總則、民法債編通則之概念基礎上,本課程進一步針對「各種之債」一章中所列之有名契約進行介紹。除依序就要件及其實質意涵進行說明外,亦將適時針對其間之重要法律爭議為引介。對此除補充學理上所提出之各方見解外,另將整理相關實務裁判,俾修課學生得以具體掌握學說與實務對於爭議問題之切入點為何,由全面的視角來認識不同有名契約之面貌,以強化其思考法律問題與解決實際案例之能力。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劉春堂著,民法債編各論 (上)、(中)、(下),作者自版,三民總經銷。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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