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第1學期-8502 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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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測驗 | 80 | 可攜帶資料參與考試。 |
課堂參與 | 20 | 以到課情形為主要評分基準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6 人選讀,尚餘名額24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教育目標
本課程中將說明民法總則(民法第一編「總則」)規範的內容以及目的。本學期的課程將以民法的解釋、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為主要內容。
由於民法總則是貫穿民法各編的總則性規定,藉由民法總則的學習作為入門磚,同學可以開始初步接觸民法各編規定,認識民法存在的意義以及具體的內容。期待修習本課程的同學,能掌握民法分析社會上的財產移轉、身分變動關係的基本觀點。培養未來民事法規進階學習之基礎。
本課程授課之目的在於使同學對於民法之理論與實務能有所掌握,相信打好基本功後無論未來參加何種考試皆可迎刃而解。故在本課程教學中並不會以國家考試之解答或準備作為授課之主要目標。
課程概述
總則編為民法之基礎,本課程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注重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期能使同學熟悉民法總則的基本概念與思維方式,以奠定未來民法其他各編之基礎。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五/10,11,12[AG101]
修課班級:法律系1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牛曰正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歡迎課後於教室晤談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以下為主要參考書籍,課程中不會帶同學閱讀,但極力建議同學課前課後自行閱讀相關部分,以深化民法的理解。
同學可自行至書店或圖書館翻閱,選擇自己覺得適合者。
王澤鑑,民法總則,增訂新版。
陳聰富,民法總則,2版。
鄭冠宇,民法總則,5版。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民法總則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