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1學期-1782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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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 | 30 | |
學期報告 | 30 | |
期末考 | 30 | |
上課表現與出席 | 1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7 人選讀,尚餘名額-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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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憲法乃國家根本大法,除保障基本人權的部份外,即是規範國家權力分配與運作方式。一般而言,民主國家在政府體制選擇上,不外以「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半總統制)或「委員制」為典範,並配合國情調整實施。然而,我國民主轉型雖是伴隨著修憲所完成,但迄今針對我國究竟屬於何種政府體制?應如何有效解決憲政問題?卻依然難有定見。基此,本課程在上學期的課程將透過比較的視野,以政府體制為探討主軸,經由憲政理論與制度的介紹,輔以國與國間政府體制之比較(主要是英國、美國、法國、日本、德國),除希望學習者能建立更宏觀的憲政知識及視野,更期待培養學生對我國憲法規範及運作的關懷,一同為我國憲政體制把脈,指引未來憲政發展更正確的方向。而在此基礎上,下學期的課程深入我國憲法的條文內容始有更精準認識。
課程概述
本課程目的在透過對於我國立國理念、憲法的憲政架構設計、政府組織架構設計與相關憲法條文背後所揭櫫、隱含的政哲思維的介紹與說明,使修課同學能對我國憲法與憲政體制運作有所認識,並熟悉相關憲政理論,增進提昇政治學系學生之專業。藉由理論與實際的相互驗證,引發學生對於我國憲政議題的興趣,進而培養學生對於我國憲政體制運作的基本知識,以期具備分析判斷、政策規劃與公共服務的能力。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三/6,7,8[SS201]
修課班級:政治系政理組1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張峻豪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週一,13:00-16:00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1. 任德厚,2002,《比較憲法與政府》,台北:三民書局。
2. 薩孟武,1993,《中國憲法新論》,台北:三民書局。
3. 吳玉山、吳重禮(編),2006,《憲政改革—背景、運作與影響》,台北:五南圖書公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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