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學期-2491 建築表現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出席率 | 5 | |
課堂作業 | 30 | |
期中報告 | 20 | |
期末報告 | 2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36 人選讀,尚餘名額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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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建築表現法為建築系一年級的必修課程,主要在讓學生熟悉建築在專業上各種表現的工具與技巧。本課程的目的為訓練同學能將自己的設計想法轉化為圖說,有效的溝通與表達,並能開始判別什麼樣的圖象方式適合且精準的幫助說明設計的思考過程以及內容。課程內容除了包含傳統建築圖學的認知以及訓練外,亦包涵字體書寫、線條練習、素描、模型製作、材料的應用、攝影方法,皆為這堂課所訓練的重點。另外,設計課時常以影片的方式來協助了解設計,透過影片的拍攝與剪輯,在短短時間內呈現出設計概念、設計與基地的關係、設計與人的互動、設計操作以及設計的製作過程。可試著透過著名畫家、攝影家的作品以及手法來學習如何用新的方式、新的角度來閱讀空間、呈現空間。
課程概述
課程概述:建築表現法為建築系一年級學生的必修課程,目的在訓練同學熟悉建築專業上各種表現工具與技巧,以作為爾後建築設計中表達與再現的基礎。故此,訓練同學將自己的想法作有效的表達與溝通,是本課程訓練的基本目標。此外,除了要熟練各種溝通相關的方法與工具,同時必須讓設計思考的過程,能夠以具體的圖象方式清楚呈現。課程內容包括傳統的圖學、基礎素描、各種表達素材與技巧的運用,強調各種相關的溝通方法或工具的基本原理與統合。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2
上課時間:三/5,6[系大評圖室]
修課班級:建築系1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系大評圖室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謝秉潔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三/6,7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建築:形式、空間和秩序 (Ching, Francis D. K., Architecture: Form, Space, & Order)
建築的元素(Pierre Von Meiss, Elements of Architecture: From Form to Place + Tectonics)
尚盧高達(電影)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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