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學期-5250 儒家與理由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 課堂報告及討論 | 40 | |
| 期末論文報告 | 50 | |
| 自主學習 | 1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10人,已有5 人選讀,尚餘名額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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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梁奮程教育目標
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我們喜歡與否,都總在不同的場合解釋我們的行為,我們行為都受到規範,基本上活在一個「要求理由與提供理由」的實踐中,像是學生不來上課要提供理由支持他的行動。這些理由除了合理化我們的行動之外,也為行動提供了動機,驅動我們實踐,像是改善身體健康,促使我們從事各種運動。在理由實踐中,道德理由無疑具有最重要的地位,遵守諾言、童叟無欺、不能說謊等道德原則構成了支持我們行動的理由。以「理由」作為基礎概念說明人的行動構成了當代的不同理由論立場,基本上可以區分為理由內在論與外在論,前者主張支持或證成行動的理由也驅動人去行動,後者則持否定的立場。「要求理由與提供理由」的實踐同樣也可以用來理解重視道德實踐的儒家哲學,著名的例子像是孔子的學生宰我問為什麼要守三年之喪,就是要求孔子給出儒家的理由。本課程將儒家哲學放在當代理由理論的脈絡中,討論要如何理解儒家的「理由」概念。本課程透過儒學與理由論的交錯討論,可實現以下的目標:1.引導學生分析「理由」概念;2.展示主要理由論的論證;3.學生學會應用哲學技巧(基本技巧包括:批判式閱讀理解、重述論證)分析儒家的理由論述。充分了解到上述目標與學習期待之後,學生就可以更有自信掌握自己的學習過程與分數。為了達成上述目標,學生的課前準備以及出席上課就是必要的,課前準備包括花時間閱讀、註記、提問,出席課堂主要是聆聽與參與討論,將課前準備應用在討論上。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3-0
上課時間:四/2,3,4[H452]
修課班級:哲學碩1,2
修課年級:1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中哲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梁奮程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H408、請先寫EMAIL與老師預約晤談確切時間。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Christine M. Korsgaard (Author), Onora O'Neill (Editor), The Sources of Normativ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美]克里斯蒂娜‧M‧科爾斯戈德(Korsgaard,C.M.)譯者: 楊順利,《規範性的來源》,出版社:上海譯文出版社。
Derek Parfit, On What Matter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李瑞全:《儒家道德規範根源論》,新北市:鵝湖出版社,2013年。
賴柯助,2021, 〈良知、立志與知行合一:再論陽明如何回應道德之惡〉,《中國哲學與文化》第19 輯,頁54-95。
梁奮程(2020.07)。朱子倫理學是理由內在論嗎?。國立政治大學哲學學報,44(44),119-176。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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