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1學期-1510 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平時分數 | 40 | 以出席率及口頭報告分數評量 |
期中考 | 30 | |
期末考 | 3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85人,已有90 人選讀,尚餘名額-5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林恩瑋教育目標
本課程針對大三學生,併用學說理論解說與案例演習實作之教授方式,期結合修課學生已有之專業智識基礎,輔以對實務運作之認知,培養修課學生對於我國民事契約法律之興趣,並建立其對於契約法之基礎認知。
課程概述
研習基於當事人之合意,直接規律生產、分配等社會經濟活動中,對於權利義務之要件及效力具體規定之各種債契約類別。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三/6,7,8[L208]
修課班級:法律系3B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林恩瑋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週三中午至下午二點,教師研究室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李淑明,債編各論(元照)
陳添輝,買賣(三民)
其他輔以上課講義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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