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1學期-1749 行政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出席 | 10 | 缺課一次扣總分兩分,有請假者扣總分一分 |
期中考試 | 30 | |
期末考試 | 30 | |
筆記 | 10 | |
小考 | 20 | 每節均會有小考,取分數最高前十次之平均為小考成績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4 人選讀,尚餘名額-4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呂炳寬教育目標
從二十一世紀初起許多影響我國行政法制度的法典逐一實施,從新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以及陸續修訂的行政執行法、行政訴訟法、訴願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行政罰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若加上大法官的解釋以及新學說,便可以發現行政法在我國所顯現的「活力」。但是,這種活力卻導致學生普遍失去方向,視學習行政法為畏途。本課程設計主要採「體系教學法」,以行政法之概念體系為綱領,有系統的帶引同學進入繁雜的行政法領域中,此外,輔以個案分析與行政法院之判決,讓學生能有效運用行政法學理。最後,本課程並計畫針對國家考試以及研究所考試,輔導學生解答歷屆題目,以適應未來就業考試與升學。
課程概述
行政法被譽為動態的憲法,實係落實法治國家之基石。本課程上學期以行政法理論為基礎,除探討行政法之基本概念外,亦結合行政組織之相關理論;下學期則是進一步討論行政機關之行政作用,最後是研究對於行政救濟之問題。本課程教學目標為啟迪學生對法治國家「依法行政」之理論與實踐之理解,以建立對此一專業學科之認同感,並培養解決行政上實務與法律問題的能力。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2
上課時間:一/6,7[MⅡ113]
修課班級:行政系3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呂炳寬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週二下午14:00至17:00 週三下午14:00至下午17:00
SS509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課堂指定教科書: 呂炳寬,行政法,台中:康德,2009年。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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