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1學期-2381 建築表現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作業成績 70
期末評圖 10
期末報告 10
學習態度 1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4 人選讀,尚餘名額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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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黃業強

教育目標

「表現法」是一種溝通的方式,使你的想法可以讓別人了解,也去了解別人對你的意見,進而修正自己的設計。傳統的圖學只是表現法的一部份。本課程的目的是在訓練同學可以將自己的想法作有效的表達和溝通。訓練的過程將從眼睛看得到的實體表現方式,到腦筋裡抽象概念的表達。除了傳統的圖學外,還包括中、英文字的書寫,基本素描、模型、攝影、口頭表現等。本課程將不包括使用電腦的表現法,所有涉及電腦的技巧將在「資訊教育」課程教。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Architecture: Form, Space & Order, Francis D. K. Ching, Van Nostrand Reinhold Company, New York, 1979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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