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1學期-2923 公民文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試 45
期末考試 45
上課出席狀況 1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55人,已有58 人選讀,尚餘名額-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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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柯義龍

教育目標

一、公民文化的意義 二、意識型態的意義與功能(The meanings and functions of ideologies) 三、民主與憲政(Democracy and Constitutionalism) 四、政治文化與民意(Political culture and Public opinion) 五、政黨與選舉 六、人權(Human Rights)觀念的發展與理論。

課程概述

本課程為全校大二學生之共同必修課,2學分之學期課程應包含下列六個部份的內容: 一.民主憲政的發展 二.人民的權利與義務 三.政府體制 四.政治參與 五.現行法律體系 六.國際關係與現勢。 課程目標在於: 1.培養學生對人民權利與義務之基本認識 2.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的素養 3.培養學生的國家觀 4.培養學生的世界觀。 學生通過此課程後所培養的能力: 主要有 1、履行公民責任能力。 2、道德思辨與實踐能力。 3、欣賞多元文化能力。 4、具備國際視野能力。 5、聆聽、表達及溝通能力。 6、分析、推理及整合能力。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柯義龍。(2009)。公民文化講義。作者自印。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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