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1學期-2928 公民文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課堂參與 30
期中考 30
期末考 4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55人,已有37 人選讀,尚餘名額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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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卓俊雄

教育目標

本課程旨在藉由教授學生成為現代公民應有之憲法與人權知識,並培養學生對憲法事件提出自己的憲法觀點。課堂中將參引世界各地及台灣本土於不同公共領域的實例,激發學生對社會公共事務的關心與行動參與,促成公民社會的意識與實踐。 進而培養學生在現代社會中人權與法治的素養,使其具有國家觀與民主法治觀,履行身為現代公民所應具備的責任。

課程概述

本課程為全校大二學生之共同必修課,2學分之學期課程應包含下列六個部份的內容: 一.民主憲政的發展 二.人民的權利與義務 三.政府體制 四.政治參與 五.現行法律體系 六.國際關係與現勢。 課程目標在於: 1.培養學生對人民權利與義務之基本認識 2.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的素養 3.培養學生的國家觀 4.培養學生的世界觀。 學生通過此課程後所培養的能力: 主要有 1、履行公民責任能力。 2、道德思辨與實踐能力。 3、欣賞多元文化能力。 4、具備國際視野能力。 5、聆聽、表達及溝通能力。 6、分析、推理及整合能力。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 林騰鷂,中華民國憲法,三民書局
2.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五南出版社
3. 李惠宗,中華民國憲法概要,元照出版公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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