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名額
55
已選
15
餘額
上課時間
二/10,11,12[L112]
修課班級
法律系2 · 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 小考 | 30 | 隨堂小考 |
| 期中考 | 30 | 期中考 |
| 期末考 | 30 | 期末考 |
| 上課參與 | 10 | 上課參與問答 |
研究民法上所規定的債之通則,就債的發生、標的、效力、移轉、消滅與多數債務人及多數債權人等之理論與實踐。債法 具有交易法的色彩,於今日人與人接觸頻繁,發生財產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甚多之情形下,最為重要。
本課程首要目標係建立學生對債編之體系,並進而能靈活運用債編理論以解決實務上的債之法律關係問題。因此本課程首先就債編通則的體系作一整體性的介紹及分析,以建立學生對債總的基礎了解,然後分就債之發生、標的、效力、移轉、消滅及多數債權人及債務人等主題,以體系表的建立及解說為始,循序解說相關理論,並著重於實例演習,以培養學生適用理論於實務的能力。
鄭玉波著(陳榮隆修訂)民法債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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