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學期-1142 商事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35 題型可能包括是非、選擇、申論、及案例解析
期末考 35 題型可能包括是非、選擇、申論、及案例解析
出席率及上課參與 3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7 人選讀,尚餘名額-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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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江朝聖

教育目標

各種商業行為的法律規範可泛稱為「商事法」,在我國習慣合稱公司法、海商法、保險法、票據法等四法為「商事法」,但這四項法律並不是商事法的全部,只能說是商事法中最基本的法律規範。對於管理學院的同學來說,除了學習各項管理知識外,也必須瞭解各項商業行為的法律規範,因為若不瞭解基本的商事法律,輕則可能在商業交易中受到詐欺,重者甚至可能因違反商事法律而招來牢獄之災。本課程即以上述四項法律為核心,期望使管理學院同學對商事法有基本的概念。

課程概述

商事法主要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以及海商法。日常生活中很多事務,都會適用到這些法規。藉由本課程啟發並鼓勵學生對商事法產生興趣。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當代案例商事法,劉連煜、曾宛如、張新平、江朝國合著,新學林出版社總經銷,2009年9月二版。ISBN:978-957-41-6624-4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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