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

98學年第2學期 選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75
名額
76
已選
-1
超選 1 人
上課時間
一/10,11,12[SS203]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上課時間及上課地點
修課班級
經濟系1,2,3,4 · 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列入產經組指定選修學分
選課分析

期中考 35 授課內容為主
期末考 35 授課內容為主
上課表現 30

一般所稱商事法包含公司法、海商法、保險法、及票據法等法律。上述四項法律與各種商業行為習習相關,尤其在國際貿易或國際企業經營中,上述法律更是各項商業行為的基本規範。本課程即以前述四項法律為討論內容,希望透過具體案例的討論,讓同學對規範商事行為的法律,有概括、基礎的瞭解。

講授票據法之原理及規定,並配合當今之金融銀行界票據業務實務處理流程。 其目的在使學生在了解票據法規定外,亦能熟悉銀行票據實務流程,以便於日後參加金融考試或就業時處理有關票據實務之業務時能理論與實務兼顧。

1、銀行票據實務─支票部份﹝自作﹞﹝全國銀行公會優艮獎勵著作﹞
2、銀行支票存款實務問題彙編﹝自作﹞﹝台灣銀行行員訓練所教材﹞
3、票據法暨銀行票據實務﹝自作﹞﹝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票據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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