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學期-1603 商事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期中考 | 35 | 授課內容為主 |
期末考 | 35 | 授課內容為主 |
上課表現 | 3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5人,已有76 人選讀,尚餘名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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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莊中原教育目標
講授票據法之原理及規定,並配合當今之金融銀行界票據業務實務處理流程。
其目的在使學生在了解票據法規定外,亦能熟悉銀行票據實務流程,以便於日後參加金融考試或就業時處理有關票據實務之業務時能理論與實務兼顧。
課程概述
商事法主要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以及海商法。日常生活中很多事務,都會適用到這些法規。藉由本課程啟發並鼓勵學生對商事法產生興趣。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0-3
上課時間:一/10,11,12[SS203]
修課班級:經濟系1,2,3,4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列入產經組指定選修學分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莊中原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上課時間及上課地點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1、銀行票據實務─支票部份﹝自作﹞﹝全國銀行公會優艮獎勵著作﹞
2、銀行支票存款實務問題彙編﹝自作﹞﹝台灣銀行行員訓練所教材﹞
3、票據法暨銀行票據實務﹝自作﹞﹝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票據法教材﹞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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